近日,有媒体爆料,演员王珞丹已被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元)为30.96万。

据悉,此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2年,当时王珞丹购买了一套昌平区的别墅,并打算进行改造。但此时,王珞丹并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即使如此,王珞丹也还是委托父亲王卫星代表她与原告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此后,原告完成了合同里约定的工程项目,按照约定,该项目价款总计约156万,但王卫星方并未全部支付,只陆续支付了近55万,欠款101万。

原告催促王卫星方组织验收、打款,却一直没有进展,双方因此发生口角甚至报警,但仍然没有解决此事。2017年,原告得知王卫星与王珞丹的身份证情况后,果断对王珞丹提起了诉讼。

对此,王珞丹却矢口否认,辩称该案件与自己无关,父亲王卫星才是实际出资购房人,合同签订等后续所有问题的责任人都是王卫星,并不是她。

虽然王珞丹言之凿凿,但法院终究还是将王珞丹列为被执行人,要在10日内支付原告30.96万元,这场长达9年的案件终是落下帷幕。

出道多年,王珞丹出演了《奋斗》、《杜拉拉升职记》、《搜索》等经典影视剧,可以说名气与财富是一样也不缺,但即便如此,她还是因为拖欠装修款被法院强制执行,网友对此也议论纷纷。

有人认为王珞丹不缺钱,拖了这么久肯定是装修有问题,也有人认为王珞丹拖欠农民工的钱近十年太缺德了,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