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近又发生了一件震惊了全世界的“幽灵婴儿”事件。

所谓“幽灵婴儿”,就是指只有医院出生记录,但是没有被官方登记的新生儿。

这在我们国家叫“黑户”,为何到了韩国这里要用阴森森的“幽灵”?

因为这1069名幽灵婴儿,其中已经查明确定死亡的有34名,有782人生死不明,还有一百多名还没有调查。

而杀死、抛弃这些新生儿的,都是他们的亲生父母。

这就格外令人发指了。

而“幽灵婴儿”之所以被发现,还是因为一起“冰箱藏婴案”

冰箱里的死婴

6月21日,一名30多岁的女人被捕,这个女人被指控杀了自己的两个孩子。

根据媒体的报道,这个母亲已经有3个孩子,她分别在2018年和2019年生下的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生下后就亲手杀死了他们。

这么多年来,她将两具婴儿遗体冻在冰箱里面,家里面的3个孩子不知道妈妈做了什么,就连丈夫也从来没有打开过冰箱,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妻子又把这两个孩子打掉了。

这两个孩子的遗体,在冰箱里分别存放了4年零7个月和3年零7个月。

去年12月,这家人曾经搬了一次家,她带着冰箱一起搬迁。

警方询问这位母亲为什么杀了自己的亲生孩子,母亲显得很麻木,她说家里太穷了,没有办法抚养,就直接杀了

她将这对孩子放进了黑色的塑料袋之中,和食物冷冻在了一起。

当这位母亲被捕之时,她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我第三个孩子刚上幼儿园就想着绣花,我还没教她。孩子们不会做饭,不会煎鸡蛋,不会叠衣服,没有人叫他们起床。”

虎毒不食子,即便再穷也不是杀死自己孩子的理由。

而更加可怕的是,这种事情在韩国大范围地发生了,真正让人感觉到什么叫做丧心病狂。

7月2日,又一起杀子案被揭露。

一对夫妇将自己刚刚出生5天的儿子勒死了,直接扔进了河里。

警方追溯到了医院,查到这个孩子是在2022年9月出生的,这对夫妇狡辩说孩子在出生第二天就死了,因为两人实在太穷,承担不了火化的费用,所以只能扔了他。

同一天,另一名20岁的女性被逮捕,她在2019年埋葬了自己的孩子,她把刚出生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孩子被活活饿死了。

同时,京畿南道厅正调查一名在华城市的20多岁的女人,2022年,她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了一名认识没几天的网友,在咖啡店里面完成了交接,就像自己不想养的宠物送给别人去养。

这个女人说,她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原本就没有想过将来再去了解孩子过得好不好。

277元的罚款

根据韩国审计检察院首次公布,从2015年到2022年,8年期间,一共有2236名没有进行出生登记的婴幼儿

韩国政府仅仅找了23人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是至少3人已经死亡。

这不是一两起变态父母杀人案,而是一群连名字都没有的新生儿悄无声息地被自己的亲生父母从这个世界上抹去

人们太信任父母的爱了,而没有想到人性竟然可以如此丑恶,这些“幽灵孩子”从出生到死亡,没有任何机构联系过他们的父母,询问孩子的情况。

舆论压力下,韩国卫生福利部也宣布,全国各地都开始对新生儿进行排查。

终于,负责社会福利和居民登记的公职人员才一个个拜访这些家庭。

可是一切看起来多么的无力,这些孩子的性命,都在拷问着变态社会的良知。

这些父母,绝大多数有着相似的背景,他们贫穷,社会地位不高,文化程度低,无暇顾及小孩的教育。

穷,是根本原因。

除了穷之外,还有两个非常奇葩的制度。

一个是国家出生登记制度的漏洞:在韩国,婴儿出生之后,监护人不需要立刻在医院进行出生登记,而是在一个月之内进行登记

那么刚刚出生的婴儿,就很容易变成无名无姓、任由父母处理的“物品”。

不会有人监督父母或者催着父母赶紧给孩子登记,如果没有按时给孩子登记的父母被发现,面临的罚款是5万韩元,差不多折合人民币227元

这就让无良父母有了足够的时间可以“操作”。

韩国人难道不知道这种一个月内登记的制度很不合理吗?他们难道不清楚自己的国家有着这样的制度漏洞吗?

并不是。

如果像我们国家一样在医院里面就办好出生登记,那么医院管理的成本就会大幅度增加。而控制着医院的财阀又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他们一直把控着,无法进行制度改革。

和中国女性的传统观念一样,韩国未婚先孕的女性是羞于承认自己有孩子的,单亲妈妈在韩国要比在中国更加艰难。

这些女性不仅将来难以恋爱结婚,就连找工作都会备受歧视。

所以这部分女性不希望在医院登记,她们宁愿不要这些孩子。

那么,这些年轻的妈妈为何不在怀孕的时候就直接把孩子打掉,而是选择在生下后杀人呢?

那就要说到韩国让人匪夷所思的“堕胎罪”了。

孤儿=社会耻辱?

在我国刑法之中,终止妊娠的妇女自身不构成犯罪,但韩国规定:妇女以药物或者其他方法堕胎的,处一年以下劳 役或者四十万元以下罚金。

1973年,韩国制定《母子保健法》,对以下4种基因型问题导致的堕胎才能认可:

1、因强奸等行为引起的妊娠;

2、法律不认可的近亲之间的妊娠;

3、医学上认为对母亲身体有害的妊娠;

4、可能通过妊娠传染疾病等。

除了这四种,其他的堕胎行为都被认为是违法的。

韩国的堕胎罪一直到2021年元旦才因为违宪被废除,在此之前,女性堕胎直接等同于犯罪。

而即便是被废除了,女性堕胎也不是完全自愿的,依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 本人或配偶精神及遗传疾病;
  2. 本人或配偶患有传染性疾病;
  3. 在不能结婚的亲戚之间怀孕的情况;
  4. 因维持妊娠而威胁产妇生命的情况;
  5. 强奸、性侵犯等强迫性怀孕的情况;
  6. 其他不得已提前终止妊娠的特殊情况。

而且韩国还规定了,如果怀孕已经达到了24周,即便已经满足了上述的条件,也不能进行堕胎。

堕胎罪是取消了,但韩国政府依旧给堕胎加上了很多限定条件,这和从前的堕胎法没有多大出入,所以妇女仍旧没有堕胎的自由,她们还是会被迫把孩子生下来。

对于那些因为经济紧张付养抚养不起,婚前怀孕孩子父亲不负责等等,这些孩子都是不允许堕胎的。

没有办法合法堕胎,自行堕胎危险很大,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群母亲,他们选择将孩子生下来之后弄死。

杀婴儿不犯法吗?当然犯法!韩国刑法规定,杀婴最少最高可以判处10年监禁,如果认定了谋杀罪,判刑会更高。

但这些父母觉得杀自己的孩子,又是这么小的孩子,不会被人发现,自己不会被抓。

事实也证明,很多杀过孩子的父母隐藏在人群之中,他们有可能杀了一个孩子之后见不会付出任何代价,就杀死了第二个,第三个。

此外韩国社会对于孤儿的包容性是极低的。

从上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韩国有几十万名孤儿被送到欧美一些国家进行国际领养。

这些孩子之中有一部分是战争遗留下来的孤儿,有未婚母亲生下的私生子,有被父母放弃的残疾儿童,也有贫困家庭抛弃的孩子、离异家庭无人要的孩子

在我们的观念之中,无论父母如何,幼小的孩子是可怜而无辜的,大多数没有子女的家庭会愿意领养无父无母的孤儿,甚至将他们当做亲生孩子看待。

但在韩国,这些孩子被视为社会的耻辱,他们不会得到应有的关爱和保护,即便他们什么都不懂。

韩国政府不会承担抚养他们的责任,他们无法给这些孩子提供足够的救助和支持,而仅仅是将他们交给一些民间组织或者教会组织

而这些所谓的慈善机构则是利用这些孩子圈钱,他们发现把孩子卖给外国人可以得到大笔财富,甚至通过各种手段诱拐孩子

所以几乎所有的单身母亲在怀孕的瞬间就背上了沉重的枷锁,她们的孩子已经被烙印上耻辱的标签,在这种强压之下她们战战兢兢度过了孕期,她们对这个孩子没有一丝期待,只想要赶紧杀死以求解脱。

悲哀和反思

人口危机已经成为韩国一个重大的挑战,韩国已经是世界上出生率最低的国家之一,竟然还有这么多孩子刚刚看到这个世界就被父母残忍杀死。

而现在的韩国人对于“幽灵婴儿”却还在争论不休,有人认为“幽灵婴儿”只是个人的选择,不应该受到社会或者法律的制约。他们认为作为孩子的父母,有权利决定是否要孩子,是否为孩子登记户口,是否把孩子送给别人,他们认为这都是私事,连公开或者批评都不可以。

另外一部分人认为这就是社会问题,应该受到社会的关注,“幽灵婴儿”不仅仅是父母的私事,而是社会的悲剧,应该规范父母的行为,惩治犯罪分子。

“幽灵婴儿”暴露了韩国社会的悲哀,在经济和法律方面存在的巨大问题和矛盾。

这些无辜的孩子没有得到应用应有的爱和尊重,别说是正常生活和教育,他们连活下去的机会都没有。

在我们看来,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一部分,他们面对的不应该是冷漠和伤害,他们会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存在的价值。

此外,案件之中还有一个反应韩国社会现象的细节:冰箱藏婴案爆发之后,母亲被捕入狱,但父亲完好无事。多年来这位父亲从没有打开过冰箱,警方也默认他是不知情的。

家庭的贫穷,病态的男女关系,暴露出韩国社会更多的问题,也让人感到无比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