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汪小菲对离婚一审败诉给出了解释,表示自己还会继续上诉。
而大S这边显然有按兵不动的姿态,既然赢了就没有必要再出手,坐等750万到账就行了。
3月28日,台媒方面放出关于大S离婚协议的一部分细节内容,其中显示着不仅仅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抚养费需要汪小菲支付,另外汪小菲还需要支付大S一笔巨额补偿款。
先来看看汪小菲对败诉的回应。
他晒出一系列的账单,并且主要还是强调自己一直在支付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并且小到买草莓还有付停车费都是自己在支付,并没有违约。
汪小菲对于败诉不服,表示还会上诉。
显然汪小菲没有说假话,自己尽心尽力对一双儿女,对于子女们的抚养费也一分不少。并且汪小菲此前分享出来关于大S的各种消费清单也足以证明这一点。
那么核心问题出现了:他到底为什么败诉?输在哪里?
其实还得从大S与汪小菲的离婚协议具体内容上来聊。
首先大S这边是强调汪小菲没有依据离婚协助议所要求的定期定额还有实报实销两笔费用做安排。
汪小菲做到了实报实销,孩子们的文具与玩具,甚至包括给孩子们的账户打钱,这都属于父亲的抚养权细则。但上面的定期定额呢?
其实此前汪小菲就强调了,自己不想给信义区的全家人的电费负担,甚至形容是养“光头”的费用。这很合理,也是人之常情。换谁也应该这么做,你大S都组建新家庭了,睡此前的床垫也就算了,连电费也要前夫来支付,“具划算”就这么划算?
可大S这边不同意了,因为她强调关于离婚协议上面的定期支付这一方面,汪小菲没有做到位,所以要求支付“欠款”750万。
咱们做一个总结吧。
女方说男方没有全部支付,没有按照离婚协议上面的条例进行,只认协议,别搞其他虚的。
而汪小菲这边的确支付了超过抚养费的太多太多,但这些钱的支付方式与离婚协议上的约定方式不同。但他强调,对于儿女的抚养钱,他是支付了,而且一分不少。
另外核心矛盾与问题其实是出在协议上面。汪小菲不单纯需要支付孩子们的抚养费,他还需要给大S补偿每个月100万的台币,并且需要支付长达10年之久。
每个月都要付,而且还要付10年。
不得不说汪小菲的确是非常有钱,这一些钱真的是将大S还有孩子们养得非常好。可是这边大S还在需要与汪小菲对簿公堂,这一点的确是做得有一些不念旧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