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高薪诈骗,他们不惜偷渡缅甸,却因不会打字被拒收
近日,贵州黔东南州中院公布了一起偷越国境罪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三名男子为了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多次偷渡到缅甸,却因为文化低不会打字而被诈骗公司拒绝接收。最终,他们被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诱惑:每月收入数万元
据悉,这三名男子分别是吴某周、黄某正和杨某,都是贵州省从江县人。他们都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生活困顿。在一次聚会上,他们听说有人在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每月可以赚取数万元的高薪。于是,他们心动了。
他们通过微信联系了一个叫“小强”的人,得知要去缅甸工作,需要先交纳3000元的押金,并按照“小强”的指示前往云南省边境地区。在那里,他们会有人接应,带他们偷渡到缅甸。
行动:多次偷渡出入国境
2019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间,这三名男子分别多次偷渡到缅甸并偷渡回国。他们没有办理任何出入国(边)境的证件和手续,在没有任何监管和保障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跨越国界。
在缅甸期间,他们住在诈骗公司安排的房间里,每天接受培训和考核。他们要学习如何使用电脑、手机、语音变音器等设备,如何编造各种谎言和借口,如何对付不同类型的受害人。
挫折:因不会打字被拒收
然而,这三名男子并没有如愿以偿地成为诈骗高手。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低下,不会使用电脑键盘打字,只能用手机输入法输入文字。这样一来,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都大打折扣。
诈骗公司对此很不满意,认为他们不适合从事诈骗行业,拒绝接收他们。有一次,吴某周欲再次偷渡到缅甸,在云南省边境被诈骗公司直接拒之门外。无奈之下,他只能返回贵州。
结局:被警方抓获并受到法律制裁
2023年2月,这三名男子又约好一起偷渡到缅甸工作。然而,在途中被云南警方查缉抓获。经审查,他们对自己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这三名男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综合考虑他们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了如下判决:
被告人吴某周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被告人黄某正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八百元。
被告人杨某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八百元。
启示:警惕高薪诈骗陷阱,依法出入国(边)境
这起案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教训。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警惕国外高薪工作陷阱,想要出国务工一定要通过合理、正规的渠道,切勿轻信高薪工作骗局。同时,任何人出入我国的国(边)境,必须依法履行必要的申办手续,经有关部门签发出入国(边)境的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入,违法出入国(边)境的,将会遭受法律制裁。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监督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希望这些违法犯罪分子能够认清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重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